重慶五一高級技工學校家屬區棚改項目
臨時過渡安置方案
為切實有效推進學校家屬區棚改項目的實施,維護公共利益,保障棚改所涉住用人的合法權益,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590號令)和《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暫行)》(渝辦發〔2011〕123號)以及《渝中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試行)》(渝中府發〔2014〕32號)的規定,結合學校家屬區棚改項目的實際情況,特製定過渡安置方案如下:
一、過渡安置原則
(一)所涉範圍:萬年村號1號,3號、4號,5-14號,15 -18號,29號、30號,31-48號,50號、51號,以上門牌均含附號。所涉棚改總戶數300個戶號289家(均為住宅),涉及拆除住宅面積約11400平方米。
(二)以房屋戶號為一戶進行臨時過渡安置。1人雙戶號的,按一戶進行安置,雙號計算面積。多人一戶號的,按一戶進行安置,安置戶型與原戶型一致。
(三)拆建期間的臨時過渡安置以貨幣化補償方式進行。
(四)臨時過渡安置期預計為12個月(工程開建至工程驗收9個月,裝修過渡3個月)。
(五)現在住用面積按評估機構核定的面積為準。
(六)臨時過渡搬遷啟動以所涉核定使用人最後一戶簽訂完成《重慶五一高級技工學校家屬區棚改臨時過渡安置承諾書》時起算。
二、簽約期限
簽約期限以房屋棚改公告載明的期限為準。
三、臨時過渡安置及相關標準
(一) 搬遷費
按照房屋房型和戶號核定,按1000元/戶·次給予搬遷補償(一戶雙號按一戶算),共兩次。住戶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完成遷出的,在交房後一次性支付第一次搬遷補償費;住戶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完成接房後,一次性支付第二次搬遷補償費。
(二) 面積差額補償
實施棚改後,新建房屋建築面積與應安建築面積上下15%以內(含15%),所增或所差面積互不補差。新建房屋建築面積與應安建築面積上下超過15%,新增超部份由住用人按照建築成本據實增繳,減少部分由棚改實施人按照建安成本據實補償。
(三) 臨時過渡安置費
棚改過渡期間按照房屋戶型和房號,按以下標準給予臨時安置費:單間按900元/戶·月;一室一廳按1000元/戶·月。過渡費按半年方式支付,第一次在搬遷交房後支付。
(四)交房標準
交房標準為清水房,通水、電、氣、網絡和有線電視。
四、相關問題的處理
(一)所涉及房屋的使用人確定問題
本次所涉房屋的使用人確定以尊重歷史、尊重事實為準則,根據歷年分配、調配房屋的文件和歷史沿革,按照歷次房屋補貼發放公示情況,核準現所涉棚改房屋使用人。
(二) 房屋原核準登記住用人死亡的處理
房屋原經學校核準分配使用人已死亡的,其現有使用人需提供與原核準分配使用人的合法繼承關系和唯一繼承證明材料(即:如涉及原核定使用人的繼承權有多人或可能有多人的,需其他繼承權人出具書面放棄該房屋繼承權並同意由某一繼承人繼承的書面承諾;如果不能確定是否還會出現其他繼承人,由現唯一知曉繼承人自行承諾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並由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簽字,並加蓋手印,留取第三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臨時過渡安置期
過渡安置期暫按12個月計算(其中工程建設及驗收9個月,裝修過渡3個月)。如因特殊原因工期延誤,則臨時安置期順延,裝修期以棚改項目辦公室通知接房時起算,臨時安置過渡費按本方案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順延支付。
(四) 其他
1.在簽約期限內,同一戶號為多人共有的,按一戶支付過渡費和搬遷費,需共有人共同簽字確認,並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證等材料。一人雙號的,按一戶(一室一廳)標準支付搬遷費、過渡費,應安面積按照兩號合並計算,安置房型為一室一廳。
2.使用人需確保使用的房屋沒有抵押、轉讓、留置、租賃、繼承等糾紛。
五、提交要件及辦理程序
(一) 辦理要件
1.核準房屋住用人身份證原件備查,提交復印件。
2.核準房屋住用人不能到場辦理手續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委托辦理應提供經公證後的委托書原件、核準的房屋使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備查,提交復印件2張。
3.繼承原核定房屋住用人的:
(1)如有多個繼承人,需提供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並同意由某一繼承人繼承的承諾書(加蓋手印);提供承諾人身份證復印件,註明聯系方式;房屋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備查,提交復印件。
(2)如僅有一個繼承人或不能確定有其他繼承人的,由該繼承人提供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承諾書;該承諾書由一個與繼承人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作見證並在承諾書上簽字(加蓋手印),並提供該第三人身份證復印件;房屋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備查,提交復印件。
(二)辦理程序
提交資料——確認資料——簽訂棚改臨時過渡安置承諾書——簽訂協議——辦理舊房交接手續——通知接房——抽簽確定新安置房——辦理交接手續。
六、重建房屋分房原則
(一)原拆除房屋類型:涉及拆除一室一廳大小不同面積15種,單間大小不同面積23種。
(二)重建房屋設計類型:重建房屋以最大限度規整和還回相應戶型、面積為宗旨,經過歸整後,新建戶型有一室一廳、單間配套兩類。
(三)分房原則:以原戶面積絕對值為基準,重建新房面積與原戶型面積最接近進行劃段分配。以原面積大為優先的方式,按照抓鬮、排序、選房的順序確定。如涉及跨段,則先進行跨段抓鬮,再進行選房排序抓鬮。
(四)分房時間為工程驗收完畢,交房時進行確定。
七、改造後家屬區整體管理原則
實施棚改後,配套實施家屬區整體環境改造、升級,推進小區物業社會化管理工作。
八、其他
(一)本方案中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渝中區相關配套政策文件執行。
(二)本方案擬於2018年11月1日公示,公示期為一周,於2018年11月16日啟動。
重慶五一高級技工學校
2018年10月30日